【轉知】勞動部有關113年度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補助案申請公告

2023-05-25

勞職保3字第11101001165號

主旨:公告受理111年度上半年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案申請。

依據:「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及「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

二、因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111年5月1日施行,本次受理申請案之執行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止。

三、受理申請機關: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簡稱職安署)

四、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書及實施計畫書後送達職安署,或以掛號郵寄職安署;郵寄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類別:

(一)職業災害預防類:

1、職業災害之研究。

2、職業疾病之防治。

3、職業疾病醫師及職業衛生護理人員之培訓。

4、安全衛生設施之改善與管理制度之建立及機械本質安全化制度之推動。

5、勞工安全衛生之教育訓練。

6、勞工安全衛生之宣導。

7、其他與職業災害預防有關之事項。

(二)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類:

1、心理輔導及社會適應。

2、工作能力評估及強化。

3、職務再設計。

4、職業輔導評量。

5、職業訓練。

6、就業服務。

7、職業重建之研究。

8、其他與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有關之事項。

六、申請資格:符合「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及「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規定申請補助之事業單位、職業訓練機構及相關團體。

七、申請應備書件:

(一)申請書(分預防類、重建類)。

(二)實施計畫書。

(三)申請單位相關證照影本。

(四)主持人或專業人員資歷證照影本。

(五)計畫內容編有國外差旅費者,應詳細說明考察人數、期間、地點、對象、目的及與研究計畫之關聯性。


以上書件請依序裝訂後,備齊一式5份及實施計畫書電子檔(內容以word檔或odt檔格式製作,加註目錄及頁碼,以光碟交付或電子郵件傳送),向職安署提出申請。但屬教育訓練及宣導類者,免附光碟。


其他相關內容請詳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官網查詢https://www.osha.gov.tw/48110/48417/48423/53234/